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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3-10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福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6年1231

福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福州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不仅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从总体上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必须看到,师德师风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队伍也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少数教师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育人意识淡薄、治学不够严谨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解决突出问题,弘扬高尚师德,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引导教师以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深广博的文化知识影响和引导学生,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坚持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教育、奖惩、监督等各项制度。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在教育教学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和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纪律,保证教学时间;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文件齐全,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命题实事求是,评卷认真负责,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成绩能客观公正反映学生水平。

(三)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学生保持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激发学生创新精神,锻炼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扶持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不侵占学生的研究成果。

(四)为人师表,淡泊名利。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修身为范,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荣誉。作风严谨正派,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的钱财和家长的馈赠;不利用学术资源谋取非正当的利益;不进行学术违法违规行为;不向学生推销各类与自身个人利益相关的书刊、复习资料等。

(五)严谨笃学,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尊重他人的劳动和权益,不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在参与评审、鉴定、验收和评奖等活动中,坚持客观公平的原则,维护学术评价的公正性。

五、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齐抓共建师德的局面。定期开展全校层面、各学院层面以及各部门层面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评选,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加大对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的表彰奖励力度。举行新教师入职仪式和老教师光荣退休仪式。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开展“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生动展现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媒体形式,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三)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和外聘教师聘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称职,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学校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条件相当时,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骨干教师的建设和培养,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示范作用;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教学技能竞赛等,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树立教学为尚、教学为先的观念,鼓励教师更加关注和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划定“师德红线”,设立“师德禁区”,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禁教师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教师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入党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严禁教师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上述师德禁止行为或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切实把师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主动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制度保障。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章程,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环境保障。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心爱护教师,为教师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大力挖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积极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和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和监督意见,逐步健全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师德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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