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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27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转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16]3号)给你们。我校从2015年秋季开始不再自行组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学校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参加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

2、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样的。

以上人员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2016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一)。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我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表,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四、测试地点:

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福州教学点(福州仓山区对湖路75号)、厦门教学点(金海峡培训中心,厦门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幢10楼)。

五、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者的名单汇总(附件二),填写测试学科应当与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相一致。并在3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rscwhs@fzu.edu.cn)。《测试表》一式四份,填写后送师资科加盖我校公章。

六、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测试表》一式四份,填写后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三)、教案(格式参考附件四)、教材各一式三份及多媒体课件。

 

人事处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一、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附件二、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附件三、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四、教案

 

 

                                   人事处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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