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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卢嘉锡优秀导师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09-06-17浏览次数:

 

校人[2009]46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关于2009年度“卢嘉锡化学奖”、“卢嘉锡优秀导师奖”和“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现开始接受2009年度“卢嘉锡化学奖”、“卢嘉锡优秀导师奖”和“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的申报,申报条件和申报办法详见《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科技奖评选条例》。该条例以及各奖项的推荐书和申报表可进入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网站(www.fjirsm.ac.cn)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专栏或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请各学院、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好人选工作的推荐工作,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卢嘉锡优秀导师奖”申报材料及单位推荐报告交校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rsc12@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联系人:余娟清

附件:1、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科技奖评选条例

      2、《卢嘉锡优秀导师奖申报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科技奖评选条例

卢嘉锡先生毕生从事科研和教育60多年,他曾先后在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福州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他是我国首批选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一级教授,198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长。

卢嘉锡先生是中国结构化学学科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他使中国过渡金属原子簇化合物的合成与结构化学研究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他指导下的新型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研究取得世界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

为弘扬卢嘉锡先生献身祖国、献身科学的精神,促进我国科技与教育事业的发展,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决定,设立“卢嘉锡化学奖”、“卢嘉锡优秀导师奖”和“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特制定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卢嘉锡化学奖

1、宗旨:

为促进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鼓励在化学领域做出优秀成绩的科研工作者,特设立“卢嘉锡化学奖”。

2、名额及奖金额度:

每两年评选1名,奖金十万元人民币。

3、奖励对象:

在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化学领域的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

5、评审程序

(1)由同领域的教授、研究员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2)推荐人应独立填写《卢嘉锡化学奖候选人推荐书》,对被推荐人及其科研成果详细介绍并客观评价;基金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各学科组负责本学科的初审,可以是根据申报材料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候选者做报告;

(3)各学科组向基金评审委员会提出本学科推荐人选及推荐意见;

(4)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确定最后获奖名单。

二、卢嘉锡优秀导师奖

1、宗旨:

为促进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鼓励培养更多优秀科技人才,特设立“卢嘉锡优秀导师奖”。

2、名额及奖金额度

每年5名,每名奖金一万元人民币。

3、奖励对象:

在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生导师。

4、获奖导师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学风正派,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5、评选程序:

由各单位推荐,填写“卢嘉锡优秀导师奖申报表”,由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

1、宗旨:

为促进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鼓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特设立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

2、设奖范围、奖励对象、名额:

在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每年 20名,每名奖金五千元。

3、奖励条件:

(1) 热爱祖国,立志献身科学,为祖国四化建设服务;

(2) 学风严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在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录用两篇论文以上;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或有一项以上被批准的专利;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评审程序:

各单位推荐,填写“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申报表”,由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评选时间

“卢嘉锡化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卢嘉锡优秀导师奖”和“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每年评选一次。

每年组织一次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每年4月申请者提交所需材料,截至日期为8月底,9月完成评审和审批工作,10月底颁奖。

五、其他

1、获得本奖不影响其他奖的获得,在学研究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已获奖的工作业绩不能重复申报本奖。

2、申请者应坚持诚信为本。申报材料不实者,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3、若评审委员会认为候选人的工作业绩不够突出,上述各项奖项均可出现空缺。

4、基金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后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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