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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编制外工作人员的招聘启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21浏览次数:

 

鉴于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教育方针,身心健康,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做事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热爱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副班长、副团支书或学生会副部长以上);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孵学生创业团队的指导与服务;

3.做好创新创业创造工作宣传与报道;

4.协助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实践活动;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截至2019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填写);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提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应聘者须于2019年7月5日17: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至cyfzu@qq.com邮箱。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聘用与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待遇面议。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16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1-22866665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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