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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山校区教师落户相关手续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4-07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教师集体户办理须知;(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基本材料;

(1)16周岁以上变动人员一人一张白底免冠大头近期照片。

(2)所有变动人员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1985年前去世  的提供名字及死亡年份。

(3)需要更改文化程度的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需要更改婚姻状况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原件、复印件;国外的《结婚证》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认证。

(5)需要更改兵役状况的提供退役证的原件、复印件。

(6)需要更改服务处所的(四选一)

A、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B、提供工作单位调令原件、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必须加盖单位人事章)

C、改为服务处所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的原件、复印件

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的原件、复印件

(7)若项目为空,则必须提供。

2、因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入;

   (1)报到证上报到地址为福州大学的,加盖福大人事处和毕业分配的福大学院的章;报到地址不是福州大学的,加盖省人事厅的章、福大人事处和毕业分配的福大学院的章;盖好章后把报到证正反面复印一份,原件复印件一起带来。

  (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市外的带迁移证;市内的带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

3、因干部调动迁入

   (1)调令复印件加盖福大人事处证明

   (2)市外的带迁移证和准迁证;市内的带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

   (3)单位同意入单位集体户的证明

4、因人才引进迁入

  ( 1)迁移证和准迁证

  ( 2)单位同意入单位集体户的证明

5、因境外、海外归国人员回境内、国内定居的;台湾同胞凭省公安厅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港澳同胞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定居通知书;海外归国人员凭《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

6、因经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批准的市外迁入人员落户;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发的《福州市内居民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7、因转业。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章的《军队转业干部户口迁入审批表》《户口簿》

8、因干部调动迁出;凭准迁证和户口本

9、办理二代身份证;

10、二代身份证照相点:

 (1)华大派出所:位于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路口,省公安厅斜对面,西湖宾馆隔壁

 (2)鼓东派出所:位于鼓东路上,鼓楼中医医院斜对面

(3)省图书馆一楼:位于湖东路

4、2010年10月22日起省图书馆二代证采集点每周六上午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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