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成立福州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查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永正 付贤智
副组长:张 星 黄志刚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于 岩 李立光 黄剑东 刘 玮 林志凯
施卫华 林 键 周训胜 庄晨忠 倪朝霞
高 明 郭太良 商光美 程玉敏 魏金明
二、自查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自查本单位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和引领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自查以下三个方面:
(一)本单位对教育部“红七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本单位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红七条”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是否存在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及整治查处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深入查找师德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于5月2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纸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rscwhs@fzu.edu.cn,联系电话:22865283。
福州大学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