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所有事业编及比照事业编的退休人员(包含5.12退休干部)。
二、认证规则
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起新采用递延认证方式,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一个认证周期为365天)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以多次认证,认证周期将以最后一次认证通过时间起算。如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5日分别完成认证,则2026年4月4日之前再次进行认证即可。超期未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因认证规则改变,请有在2024年1月至6月期间认证的退休人员,务必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认证,否则将因超过一年未认证被自动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三、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1.退休人员通过智能手机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闽政通”手机APP→点击屏幕下方“办事”→点击左侧栏“社保”→下拉到“社会保险”→点击“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相应的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如果参保人员本人手机无法进行认证的,也可借用亲友手机完成。2.境外居住人员,可登录外交部“中国领事”APP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自助认证。
(二)窗口认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窗口进行现场认证。
(三)社区协助认证:异地安置人员也可向所在的社区申请出具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参保人身份信息、生存状态),再将社区证明材料邮寄到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认证。
(四)学校协助认证: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的,可联系本人退休关系所在二级单位或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申请由二级单位或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认证后填写《单位协助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5月2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五)上门认证:因年老体弱或患病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又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认证的,可向学校申请联系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四、注意事项
(一)因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今年起认证方式的变更(集中认证变更为递延认证)请退休老师即日起主动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特别是2024年1月至6月期间认证的,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否则将面临被停发养老保险待遇的风险。
(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根本要求,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有力措施,关系到每一位退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上述事项通知到位。
(三)相关联系方式:
1.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0591-87823270,鼓楼区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业务受理部门
2.校离退休工作办公室:0591-87893326,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李老师
3.校人事处:0591-22865297,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214 刘老师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