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助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1.已申领过住房补助但还未领取完毕的省引进人员(2021年之前引进人员,须有引进批复方可申领,以下简称“已申领人员”);
2.2022、2023年引进到我校工作的人员(引进时间以省人社厅批复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时间为准,以下简称“首次申领人员”)。
特别提醒:引进时间需满2年方可申领,因此2024年(含)之后引进人员此次不可申领。
二、需提交材料
(一)已申领人员
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四份,职称应填写引进时的职称,学院(部门)意见栏由所在学院/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行以及个人手机号码)。
(身份证、银行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首次申领人员
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四份,职称应填写引进时的职称,学院(部门)意见栏由所在学院/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行以及个人手机号码)。
(身份证、银行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省人社厅引进人才批复复印件。
5.引进时为博士研究生者,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引进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同时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
2.必须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不得提供信用卡、贷记卡,否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予受理。
3.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通知引进人才本人在《住房补助款转账领取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均需本人签名,加盖右手拇指印),并于7月5日前连同引进人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管理科(行政北楼东221),各学院、各单位汇总的领取确认单电子版发送至pengzz@fzu.edu.cn,逾期报送将待下一年度申报。
4.联系人:彭老师、童老师,联系电话:22865282
附件: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
2.住房补助款转账领取确认单
3.2022、2023年引进人才名单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