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接福建省财政厅来函《关于协助推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的函》(闽财发〔2013〕95号),商请我校协助推荐财务类专家5人、食品工程类专家5人,作为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专家库人选候选人,经省财政厅审核入库后参与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论证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现就我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学风严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熟悉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要求,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内容。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或行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熟悉本专业或行业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来函中对专家库人选条件的要求,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推荐规定数量人选上报校人事处。
此次推荐专家库人选为限额申报(财务类专家5人、食品工程类专家5人),请涉及上述专业类别的学院注意,如同一类别专家申报人数超过5人,请先期进行院内评审后再报人事处。
请相关学院于1月13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的《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需在“推荐单位”处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一式两份(需为每位拟推荐人选单独出具,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人事处师资科,《推荐表》及《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rscgx@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
1《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