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校内二级学院、科研单位、校属企业委托,开展非事业编制人员备案手续;
2.负责做好非编人员档案工资核定、集体户口管理、组织年度考核等;
3.负责做好非编人员报到手续、离校手续等工作;
4.负责做好非编人员辞职、自动离职、解聘、转岗等工作;
5.负责做好非编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有关于工作;
6.与省人事厅、各政府人才交流中心及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7.负责离岗从事科技开发与离岗攻读学位人员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
8.完成处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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