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教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简称“医社保”)缴纳、调整等工作,做好新进、离校人员的医社保的建立、转移和终止工作;
2.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调整等工作,负责新进、离校人员的公积金建立和终止工作;
3.协助负责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做好编制外用工管理及其福利待遇发放等工作;
4.负责到龄退休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抚恤金申领、遗属定额补助申报等工作;
5.负责学校保健对象干部保健经费的预算及缴纳、教职工工伤申报认定;
6.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荣休典礼;
8.做好部(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