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属应及时将教职工死亡信息向学校有关部门电话报备。
2. 在职死亡的,其原工作单位(部门)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备。
3. 离退休死亡的,家属应向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事处以及原工作单位(部门)报备。
4. 报备电话:人事处 0591-22865281 / 22865290;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离休科 87893339,退休科 878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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