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经学校同意,决定给予我校离退休、退职人员发放过节费。过节费发放标准为离休和5.12干部每人9500元,退休人员每人4000元,退职人员每人2000元。其中:2018年度经批准离退休的人员,按上述标准乘以本人2018年度离退休费实际发放月数再除以全年月数(12个月)计算过节费;2018年度死亡的离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乘以本人2018年度离退休费实际发放月数再除以全年月数(12个月)计发。2019年1月起领取离退休费的人员不在享受发放过节费的人员范围。
过节费随2月份的离退休费一起发放。
校人事处 校计财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