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要求各二级党委于2024年10月20日前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各二级党委应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及时归还”、“一事一审批”的原则,对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学校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查看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台账等。
二、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内容包含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于 2024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相关台账复印件(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汇总表、登记备案人员证件借出归还情况登记表等),并填写截至当前《登记备案人员备案与持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北楼东217,电子版发至pengzz@fzu.edu.cn。
联系人:彭喆 联系电话:22865284
人事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