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社保基金风险管控要求,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通知》(闽机险函〔2026〕5号)精神,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需全面实行社会保障卡社会化发放,现就我校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方式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范围
目前仍由学校代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全部退休(职)教职工(离休干部除外),需统一变更为社会保障卡社会化直发模式,待遇发放账户统一使用退休教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即医保卡)的金融账户。
二、信息收集
本次涉及待遇发放方式调整的退休教职工共计1282人,人事处将根据各单位收集提交的数据,登录机关保平台为每位涉改教职工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7月11日下午下班前填写《指定负责人登记表》,(填写链接:https://www.kdocs.cn/l/cjXnF4YGDDP1)人事处将分别发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表中含涉改退休教职工基础信息)至各单位指定负责人邮箱。
2.各单位务必逐一告知涉改退休教职工如下事项:
(1)自查社保卡金融结算功能及账户类型,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且为银行一类账户;如卡上无金融账号等情况,请前往省本级第三代社保卡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换领三代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并升级为一类账户。其中二级保健卡对象须定点兴业银行办理。
依据有关规定,未完成功能开通及账户升级的,将无法正常接收养老待遇。
(2)调整后养老待遇发放方式变更为:
每月5日左右,提租补贴、生活补贴等非社保项目仍由学校发放至原校内工资卡;
每月10日左右,基本养老金由省机关保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3.请各单位于7月31前将收集完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送至rsc5@fzu.edu.cn。
四、其他事项
附属省立医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接省机关保办理。
本次信息收集工作事关退休教职工养老待遇发放,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刘老师22865297、王老师22865281。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